針對中國城市污水廠污泥處理現狀問題,概述了國內外常規污泥處置目標和常規污泥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處理的方式、污泥焚燒的方法、污泥土地利用的措施,并對目前在中國的適用情況進行了探討。目前常用的幾種常規污泥處置方法各有利弊,也在不斷的發展,對于中國各城市來說不可能僅局限于一種處置方法,應結合每個城市的具體情況且還需與城市整體發展趨勢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處理好中國城市污水廠污泥處理。
隨著中國各地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水污染治理的能力不斷加大,污泥產量也越來越多,污泥的處理處置已成為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新難點、新挑戰。中國的污泥產量在未來的幾年中還將大量增長,但是目前中國污泥處理處置水平較低,污泥經過常規的濃縮脫水后,主要是棄置,沒有達到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的要求,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同時,污泥得不到妥善處置也嚴重影響了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污泥處理處置已成為政府、行業專家、公眾共同關注的焦點。因此污泥處理處置,特別是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的處理處置已經成為污水處理的新課題。筆者對國內外常規污泥處置方法及目前在中國的適用情況進行了探討。
常規污泥處置方式
污泥處置:處理后的污泥,棄置于自然環境中( 地面、地下、水中)或再利用,能夠達到長期穩定并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的最終消納方式。
根據上述定義,主要的污泥處理方式有填埋、投海、土地利用和制作建材。中國于1994 年接受3 項國際協議,承諾于1994 年2 月20 日起不再海上處置工業廢物和污水污泥。由于焚燒是減量化最徹底的處理方式,可使污泥重量降低至原重的1 /10,焚燒后的灰燼易于填埋或綜合利用,一般情況下也將焚燒作為一種處置方式。因此目前可行的污泥處理方式有: 衛生填埋、土地利用、園林綠化、制作建材、焚燒。
在污泥處理方面,世界各國根據具體情況不同,選擇的方法各有側重。不同國家和地區因地制宜地采取了適合各自國情的污泥處理技術路線,主要考慮因素為產業結構、土地資源、城市化程度等。針對中國的具體情況,衛生填埋、園林綠化、焚燒以及制作建材都是可行的處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