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傳統的
污泥處理工藝處理費用昂貴,污泥處理費用約占污水處理廠總運行費用的20~50%。投資占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的30~40%。而污水處理中的污泥處理和處置技術在我國還剛剛起步,污水污泥的處置問題已日益突出。在全國現有污水處理設施中有污泥穩定處理設施的還不到1/4,處理工藝和配套設備較為完善的還不到1/10。在我國僅有的十幾座污泥消化池中,能夠正常運行的為數不多。污泥直接排放造成了二次污染。所以對污泥的處理必須予以充分的重視。
“ 污泥問題的產生”
1956年建成投產的北京酒仙橋污水處理廠是國內最早建立的污水處理廠,處理程度為一級,處理污水量為0.9萬m3/d。六十年代初北京又建立了處理規模為20萬m3/d的高碑店一級處理污水廠。目前,北京已建有北小河(4萬m3/d))、方莊(4萬m3/d)、清河(30萬m3/d)、酒仙橋(20萬m3/d)、蘆溝橋(20萬m3/d)和北京高碑店100萬m3/d等城市污水處理廠。已經形成180萬m3/d的處理能力,產生干污泥量約為600T/d。
國內城市也相繼興建了大量城市污水處理廠。這固然對于解決我國的水污染問題有著積極的作用,但是一個潛在的問題也會隨之產生,即污水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問題。這些污水廠全部投產后,在處理污水的同時會產生大量的污泥,這些大量未經無害化處理的污泥,如果不妥善處理,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為避免處理廠污泥對環境的二次污染,各國政府及研究機構對污泥的最終處置問題十分重視并根據各國的國情制定出污泥處置的法規和具體方案。據調查資料統計,國外污水廠污泥或用于農林綠化,或焚燒處置,或投海疏散,另有很少部分以其它方式處置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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