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城市污泥的處置工序首要分三步。首先污水處理廠發生的污泥在廠區完結簡略的安穩脫水處理,然后污泥被運到污泥銷納基地進行中轉;最終,一有些用作有機肥的污泥被送往地步,大有些被運往廢物填埋場填埋。通過這么處理的污泥現已無害了嗎?依照現在的處理方法,污泥依然存在污染危險。因為通過簡略處理后的污泥,安穩狀態很簡單被打破,一場雨就可以使污泥康復原形。用作有機肥的有些,沒有通過專門污泥處理中盡管富富含些有機質,但其中富含的重金屬、病原菌和其他長效有機污染物都會對土壤發生損害,而且使作物的質量遭到嚴峻影響。在一些當地隨意施用污泥肥現已致使土地鹽害、燒苗和病蟲害等疑問。填埋法的疑問是,因為廢物填埋場大多為露天,通過幾場雨后康復原形的污泥就對場地的安全構成嚴峻的損害。雨水使露天堆放的污泥漲成了污濁的稀湯,褐色的污水混著污泥在場區處處延伸,而不遠處就是農戶的地步。“這么的情形在全國并不新鮮”,中國科學院地輿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世界水質協會污泥辦理專業委員會城市污泥堆肥處理專家陳同斌對記者說,城市污泥處理廠變成污染大戶!這是一個讓我們承受起來有些艱難的現實。不只污泥處處延伸,污泥對廢物填埋場防護設備的腐蝕浸透景象也很嚴峻,不少廢物填埋場的壽數被大大縮短。
對污泥的首要處理請求只要一項,即請求將污泥脫水至含水量80%以下。在污泥排放規范一欄里記者看到共有5條規則,除規則了綜合利用的準則以外,詳細的規則還有污泥須經安穩化處理,不得任意擱置以及農用污泥需參閱農業有關規則。而確定詳細目標的的確只要一項“在廠內經安穩處理后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宜進行脫水處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