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各地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無害化處置率約為56%。余下的污泥中,約三分之一采用“臨時手段”處置,此外還有百分之十幾的污泥不明去向。
污泥是城市污水處理后的產物,含有病原體、蟲卵、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未經有效處理處置,極易對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然而經過得當的處理,污泥又可以作為肥料、建材等資源循環利用。
2015年初,住建部方面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的處理處置做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經過了制造建材、焚燒,制肥,衛生填埋等無害化處置率達到了56%。臨時處置手段的污泥占總量的三分之一,還有百分之十幾的污泥不明去向。
據北京某污水處理廠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在最初建設時,并沒有污泥處理配套設備,“重水輕泥”的現象十分嚴重。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里,處理污水所產生的污泥都采用“外運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不少污水處理廠將大量污泥傾卸在河北省數百畝耕地、林地上。這些隨意堆放的污泥均沒有經過無害化處理,造成多地環境污染。
據了解,基于資源化的污水處理廠的工藝改良是這樣的:污水先經生物吸附,實現碳源吸附、碳氮分離。75%的COD富集于泥中,氨氮80%留存于水中;再通過生物增殖,即通過自養菌的菌體合成實現氨氮轉有機氮;最后通過水質凈化工藝,即精細脫氮除磷回用生物碳源,去除SS(混合液中活性污泥濃度)和脫色,生成最終的優質脫色再生水。
可以說,整個
污水處理工藝過程兼顧了污泥無害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高碳污泥通過酸化消化產生有機酸和甲烷氣;高氮污泥通過消解熱解,在脫水后的壓濾液中可以提取蛋白發泡劑。這個污水處理工藝猶如一個生態濾床,不僅對污水進行了凈化處理,而且對污泥實現了消納和資源化利用。